详细解读美国联邦航空规章FAR 65部
日期:2013年4月3日 作者:瑞德伟尔航空,GE90
美国联邦航空规章FAR (federal aviation regulation)65部为人员执照部分,该部分包括了除飞行员执照外的其他
航空从业者的执照申请、考试、颁发等等规则。今天特别想大家介绍下FAR 65.71-FAR65.95部分为飞机维修人员
执照的相关内容,既我们常说的FAA A&P执照,简称FAA执照。
对于想申请取得FAA A&P执照的飞机维修人员首先应了解FAR 65.71及FAR 65.77对飞机维修经历及个人背景的基本要求,
概括起来就是:
1.年满18周岁
2.拥有30个月以上飞机机体及动力装置的维修经验
3.英语听说读写能力良好。
符合上述三点后后考生就可以申请考取FAA执照了,关于考试的规章请参考FAR 65.17-FAR65.20
其中关于考试的模块类型,既笔试、口试和实做,以及不及格后如何补考等事宜。
全部考试通过后,考生会取得临时执照,请参考FAR 65.13,回国会过2个月左右会取得永久执照。
FAA A&P维修执照一经取得,终生有效。
各位有意考取FAA执照的朋友,欢迎登录瑞德伟尔航空www.rightwayer.com 详细了解FAA执照的相关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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